山东亿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功获省发改委备案


  2017年2月,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来函件,通知我公司关于山东亿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备案已于2017年1月17日通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项审核,成功获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。
  依据十部委联合发布的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条规定,“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。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,应当接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,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”,公司于2016年12月开始申请山东亿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备案,并于2017年1月17日成功通过审核,完成备案。
  山东亿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备案后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9〕87号)政策,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(24个月)以上时,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%,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;当年不足抵扣的,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等优惠政策。
  创投公司的顺利备案,有利于集团股权投资业务的推进及发展,是集团为企业提供立体化、全方位、广角度的专业财务顾问指导的有力补充,可以有效的为发展型企业提供支持,帮助企业降低运行成本,提高运行效率,助推中小企业发展。同时也增加了公司从股权投资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,为开展股权投类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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